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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7
在很多法律法規及相關标準中都提到了檔案的管理單位,哪些單位具備檔案保管權限,需要根據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理,不可随意更改。國家對于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一般采取三種管理辦法:
一、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社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個人去辦理托管手續。此方式适合準備在生源地範圍内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而缺點是兩年内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二、把檔案留在學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将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将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報到證。這種方式适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爲保管戶口關系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其缺點是畢業生檔案留校隻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系,涉及人事關系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适合準備考研、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易于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缺點是如果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則容易造成信息不暢。
2015年1月1日起人才中心管理檔案不再收取檔案保管費,多數地區教育局不再接收學生檔案。因此,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後,檔案隻允許轉到生源地的公共服務中心進行管理。